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20-2-1 23:08:54
它是一个交通“肇事者”它是一个利用公权力参予非法“集资者”它是一个在平昌县人民法院“垄断裁判权”而“枉法裁判者”……让我们揭开它的“面纱”揭露它的“丑恶嘴脸”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在反腐倡廉上为平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治生态环境,让平昌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20-2-7 10:54:34
本着尊重事实,根据相关资料反映,它是一个交通“肇事者”它是一个利用公权力参予非法“集资者”它是一个在平昌县人民法院“垄断裁判权”而“枉法裁判者”……让我们揭开它的“面纱”揭露它的“丑恶嘴脸”广大人民群众“直视”的是,它在平昌县人民法院有举不胜举的“劣迹”相关部门的“任免”也不知是如何“政审”通过了的呢?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在反腐倡廉上为平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法治、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态环境,让平昌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小南°
发表于 2020-2-7 20:53:22
写太长了看不懂,建议简洁,清楚,明了
指尖
发表于 2020-2-14 13:13:43
兄弟,现如今靠他们当官的不一定靠得住,你不知道哪些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现在只有靠舆论,靠曝光,让更多的人知道,这样才会有人插手管。
我是一朵鲜花
发表于 2020-2-14 19:59:34
开了没?
把你头打歪
发表于 2020-2-15 08:51:57
如果没有证据,那你就是在诬告,你就得玩完,如果你有证据,你拿他们根本就没办法,我要是你,就带上证据去省里纪检委通报一下,然后顺手把材料提供给媒体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11.png
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20-2-16 21:26:28
把你头打歪 发表于 2020-02-15 08:51
如果没有证据,那你就是在诬告,你就得玩完,如果你有证据,你拿他们根本就没办法,我要是你,就带上证据去省里纪检委通报一下,然后顺手把材料提供给媒体
证据与线索当然必须具备,否则四年之举报早就有“牢狱之灾”了,既来者则安之……
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20-2-19 10:27:30
经中院判决之后,平昌县人民法院強制性的按一审法院判决执行并且法院贪污7千元执行款,至今未回复。
挖机出租
发表于 2020-2-20 10:11:35
哪个刘伟?
实实在在的问候
发表于 2020-2-22 20:54:23
需要媒体的力量才能把那帮滚蛋整的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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