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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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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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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平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针对行政执法领域,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规异地执法:重点查处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过程中,不遵循当地执法程序和规范,滥用执法权力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坚决纠正以罚款为目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在执法中选择性执法,对违法行为区别对待,偏袒特定对象;以罚代管,不注重纠正违法行为根源等问题。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全面排查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罚款项目;随意提高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未经法定程序,随意开展检查活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滥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进行查封、扣押等行为。
(四)执法不作为方面。重点征集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线索。
(五)执法不规范方面。重点征集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行政执法“减免责”制度落实不力;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程序违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
(六)行政检查不规范方面。重点征集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企业宁静日”(每月1-20日)内,未经批准入企开展现场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不扫码入企开展现场行政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任性检查;行政检查结束后,未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等问题线索。
(七)粗暴野蛮执法方面。重点征集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剥夺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不听取陈述申辩,不告知法定救济途径;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可向平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办公室(县司法局4楼法制审查与监督股)投诉反映。
来信来函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5号,邮编:636400
投诉热线:0827-6229093
反映问题邮箱:1813746999@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四)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后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的,仍可向平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平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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