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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预防森林火灾,维护公共安全,倡导文明祭祀,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3年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开展文明祭祀、禁止燃烧烟花爆竹和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 2023年8月27日12时至2023年8月30日24时。
二、禁止区域 县城除临时集中祭祀场地外的所有区域。
三、文明规范祭祀 江口街道办事处集中祭祀点:东互通(通河桥前行500米,城东车站方向) 佛头山景区管委会集中祭祀点: 平昌城北加油站往下30米;雪花坪公墓区;佛头社区弃土场(佛头社区4社)。 金宝新区管委会集中祭祀点:苗圃至职中,公共灵堂及路口(金宝社区);平青路口(黄滩坝社区);三岔河路口(五一社区);弃土场(光辉社区)。 各街道办、管委会统筹组织集中焚烧祭祀相关工作,及时清扫焚烧垃圾。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带动群众文明祭祀,鼓励提倡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纪念、著文追忆等方式来怀念故人,寄托对亲人的思念之情。
四、严格监管执法 县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应急管理、民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林业、消防等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巡查,督查不文明祭祀行为,对不听从劝阻者,将采取强制熄灭和清除措施,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在禁止时间、禁止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产生垃圾、破坏市政设施、造成大气污染、引发火灾等危害的,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电话: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28857;平昌县公安局110;平昌县应急管理局6266266;平昌县民政局6222026;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6230556。 特此通告。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平昌县公安局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平昌县民政局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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