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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2广元至开江公路平昌县坦溪镇至江口镇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平昌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同州街道坦溪社区和 金宝街道青云社区、百花社区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土地征收项目 S202广元至开江公路平昌县坦溪镇至江口镇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 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同州街道坦溪社区集体,金宝街道青云社区2、3、7、8组和百花社区4、5、6、8、9、11组(具体征收范围以项目设计规划红线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S202广元至开江公路平昌县坦溪镇至江口镇段新建工程项目用地。
四、公告时间 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8日。
五、土地现状调查 在本公告发布期满后,由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调查登记补偿。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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