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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巴中一火锅店主使用“地沟油”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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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10: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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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恩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地沟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杨某等3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责令公益诉讼被告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的3倍惩罚性赔偿金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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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被告人杨某与他人合伙经营餐饮店,被告人杨甲担任门店负责人,招聘被告周某为厨师。2021年6月开始,在杨某的指使下,被告人周某将店内顾客用餐结束后余下的红锅锅底进行回收,经过过滤、熬制后,制作成“老油”,再添加到后续顾客食用的红锅锅底中,此行为得到门店负责人杨甲的默许。至2022年1月,该餐饮门店销售含有“老油”红锅锅底共计获利约3万元,现场查获“老油”18.24千克,尚未熬制油水混合物6.71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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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火锅中违法添加“地沟油”,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惩处,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给食品经营者敲响警钟,欲非法牟利丧失良知,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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