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导航   平昌论坛   @平昌人,森林防火禁火令来了,违者将受处罚!
返回列表
查看: 17440|回复: 1
收起左侧

@平昌人,森林防火禁火令来了,违者将受处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8-19 09: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马鞍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自7月份以来,我县连续出现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42.2℃,大部分地方达到较重伏旱,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高温天气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地、城镇园林风景区、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及林地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区域。

三、禁火规定及措施

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爆破、焊接、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野炊、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各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必须在国有林场(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园林风景区以及其他林区要道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

(三)凡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主动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丢弃火种火源。

(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五)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主动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六)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开展防火巡护,采取必要措施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全面执行森林防火党政同责,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各毗邻单位、村组要认真落实护林联防联控责任,共同做好联防区内森林防火工作。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火情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情火灾现场,科学指挥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8:27:58 该用户使用手机APP登陆平昌零距离论坛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
这个大家都知道的事多注意安全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收藏:1144 | 帖子:3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827-626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