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
平昌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将两岁大的女儿“扔”在法院独自离开,意图用孩子做挡箭牌,阻碍法院执行。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其拘传回法院,在执行干警“拘留+罚款”威慑下,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完全部债务和罚款。
2019年11月,被执行人严某全、第三人牟某英知悉申请人石某贵欲对其经营的日用杂品批发业务对外进行转让,多次找到申请人石某贵进行商议。同年12月,申请人石某贵将其所有的货款、车辆、房屋租金以567400元转让于二人并交接完毕。履行20万元转让款后,被执行人严某全、第三人牟某英分别向申请人石某贵书立了172433元、189133元的欠条。后申请人多次催收无果,诉至平昌法院。平昌法院审理后判决严某全支付石某贵货款172433元及利息;牟某英支付石某贵货款189133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第三人牟某英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严某全未按判决履行,申请人石某贵遂向平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严某全去向不明,不能联系,同时通过调查未发现严某全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7月20日,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人线索后,立即赶往白衣镇大梁村,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严某全拘传至平昌法院。在执行调解室内,执行干警不断对被执行人严某全释法明理,但严某全态度恶劣,拒不履行。多次劝说无果后,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在等待体检结果过程中,被执行人严某全家属张某容将被执行人严某全手机拿走阻止其履行义务,并将其2岁大的女儿“扔”在法院后偷偷离开。听到小孩哭泣声,执行干警敏锐意识到被执行人家属想拿孩子做“挡箭牌”阻碍法院执行。执行干警看着天真无邪的孩子被母亲丢在法院,心里很不是滋味,随即安排人员照顾孩子,并联系其他亲人前来法院接走孩子。与此同时,另一组执行干警果断将张某容拘传到法院。在将张某容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和罚款5000元。在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和罚款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才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向执行干警承认了错误,并当场履行完全部债务和罚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