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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巴中市巴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专职队消防车驾驶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1、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1.巴中市户籍,男性;
2.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龄2年以上,且2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年龄20-35周岁。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具有汽车修理等其他专业特长的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4.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基本体能、5000米跑步、双杠杠端臂曲伸、俯卧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在消防工作违反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岗位职责
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驾驶,参与执勤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
2、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工资3000元/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工资3500元/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签订正式劳务合同);
2. 工作地点为清江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日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入职签订合同后服装免费,并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购买“五险”(用人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
3、实行24小时工作制,准军事化管理,每月调休8天。
3、合同签订:
劳务合同制,一年制可续签。
4、招聘流程:
报名—资料审核—体检—面试—政审—考核—录用;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2寸彩色免冠照2张。
5、报名地点及方式:
地 点:巴中市巴州区消防救援大队305办公室(南坝污水处理厂旁消防中队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7-522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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