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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反垄断执法工作部署,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聚焦教育、旅游、保险、自然资源、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以下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一)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三)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适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四)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二、举报注意事项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三、线索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11月20日。
四、线索受理途径
受理电话:0827-12345,0827-12315。
受理邮箱:bzsgsjsck@163.com。
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科室: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面谈地址: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2办公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
联系人:刘光龙,联系电话:18008278187。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特此公告。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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