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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 我们都是平昌县城居民。再次反映县政府成立《祥和家园》专班,在处理平昌县华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明华开发《祥和家园》商住楼项目,造成烂尾楼事件。县政府发文于(2016)37号及(2018)102号和县委办字(2021)139号,成立《祥和家园》专班,至今未得到处理,我们四人五个案件,都是经法院判决、调解生了效的,而且是县法院在受理执行中,专案组至今不让法院执行,5年多了,我们已给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多次书信求助,未得到任何回音,无奈之下,今天再次求助,现存在问题如下: 1、邓照斌购得《祥和家园》套房14楼5号后,又被李明华再次卖给了他人,未能得到执行,造成邓照斌至今购房无房住. 2、邓照斌与华阳公司及李明华民间借贷,现查封 房产无法执行 3、邓柏琳购房10楼7号,已入住,未完善购房合同手续。 4、罗金明购房12楼6号,被开发商卖给他人,经法院查封了18楼5号,现已入住18楼5号,未办理购房手续。 5、刘从益购房13楼2号,开发商不交房,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未交付水、电、气,我已上锁安装防护栏,也未完善购房交付手续,无法入住。 存在的主要原因: 1、《祥和家园》专班处理问题时,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我们以上案件都是经过司法程序,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生了效的,而且是县法院已受理在执行中,应由法院依法执行。 专班即是需要核实、调查,也应急时告知或尽快结论,从2016年至今,近6年了,无任何结论,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无法承受,何谈依法行政,为民着想,纯属不作为,乱作为。 2、开发商至今消遥法外,而且,受到了专班的变相保护,如:一房多卖,超规划,化粪池未建,安全、消防、通道不规范,工程不验收,购房产权证不办理,专班不督促完善。 3、专班不依法行政,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图私利,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求:尊敬的书记、县长! 请尽快依法依规处理我们的诉求,盼回音,不能让违法者消遥法外,更不能让受害者承受不公平不公正的处理,督促专班尽快作出结论,督促县法院尽快依法结束近6年的执行案件。特此请求! 综上所述,均为事实,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邓照斌、身份证号:511923195004170515 邓柏琳、身份证号:513723198011170155 罗金明、身份证号:510121197907096493 刘从益、身份证号:513028196705030020 联系人:邓照斌、电话:18980293455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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