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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其中,平昌获补助资金1064万元!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具体项目由民政厅另行批复。
二是疫情期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公办养老机构供养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老年大学建设、养老机构责任险、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定期巡访、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养老服务从业年限补贴、社区为老助餐服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互联网+”养老、养老服务评估、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等。各市县可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额度进行统筹安排。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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