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平昌零距离 于 2016-10-19 13:26 编辑
你可以不用活得太明白,但是可千万不能太无知,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铸就大错。我们很多人对法律知识一惯都是漠视态度,更有许多的人是法盲,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还不自知。 事情是这样的达州少年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犯走私武器罪,一审、二审都被判无期。对这样的判决,不知大家怎么看。货都没收到就被判了刑,刘大蔚自己也觉得很冤,狱中的他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 福建省高院昨日表示,量刑明显不当,将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
●案件原委
>>达州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
2014年7月16日,时年18岁的达州大竹县男子刘大蔚从台湾网购了24支仿真枪,被福建石狮海关查获。8月31日,刘大蔚被刑拘,9月29日被逮捕。
检方起诉书称,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2015年4月30日,泉州市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8月25日,福建省高院驳回刘大蔚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当事人: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
对这样的判决,刘大蔚怎么也想不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仿真枪,货都没收到就被判刑,觉得很冤。刘大蔚曾在庭审时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我死了我就承认我有罪!”
●申诉之路
狱中的刘大蔚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认为“仿真枪不是违法的”,自己买来“只是放在家里做装饰摆设”。
去年11月,刘大蔚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刘大蔚的父母也从四川老家赶到福建宁德,边打工边四处替儿子申冤。
刘大蔚的申诉代理律师徐昕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量刑过重;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刑法上的枪支;刘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远未达到需以刑法严惩的程度。
>>福建高院将再审:量刑明显不当
福建省高院昨日发出再审通知书,称量刑明显不当,将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该再审通知还表示,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舆论数据
这起因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徒刑的案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超90%网民认为法院量刑过重
去年,《南方都市报》先后多次报道该案,引来国内众多媒体持续关注。四川手机报联合麻辣社区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90%的网民认为法院量刑过重。
另据报道,广州一小贩卖20支仿真枪先被判刑10年,服刑4年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获43万国家赔偿。
●网友观点
>>1、买卖双方量刑结果不一样
麻辣社区网友@明生柯南:广州判无罪,福建判无期,差别如此之大,在法制国家绝对不正常!
微博网友@厝边老叔公:制造和出售的无罪,购买人罪这么重,为什么不从源头抓起?本末倒置了……
2、仿真枪认定标准模糊
微博网友@毛毛的细雨小盆友:我想玩玩具枪,一直在关注,京东有卖水弹枪,不知道犯法不,反正1:1。
腾讯网友@简单生活-sc:菜刀也是凶器啊!是否买菜刀也判刑呢?
澎湃网友@陆劫夫:肯定是触犯法律了,但按照“贩卖枪支”处理,量刑过重。
寺下永远:明眼一看就知道是军迷爱枪买仿真枪而入刑,因军迷而无期,似乎对孩子太残忍了!也剥杀了其它孩子向军迷发展的方向!于国无利
无极即道:别的爱好都可以有实物,比如吉他书法这些,怎么喜欢枪械就得被判刑?
对据此案件不知广大的网友朋们你们怎么看?一起来参与投票,看看大家对此抱持怎样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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