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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1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巴中市疾控中心转办北京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我区裴某某系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联庄村租户王某(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请求核查。经我区核实:该密切接触者裴某某目前居住于巴州区某小区,裴某某于2021年1月2日早上8:01分从北京西站乘坐K817次列车(07车厢011座下铺)于次日7:34分到达达州火车站(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月3日上午9:02从达州乘坐K1097次列车(02车厢006座)前往巴中,于11:18到达巴中火车站。随后裴某某于11:30左右在巴中火车站出口乘坐非运营小汽车前往巴州城区家中(因裴某某长期居住外地,对巴城不熟悉,行车路线不详;自述车牌号、车辆颜色记不清),在火车站出口其他2名人员同时上车,该车共计司乘人员4名(驾驶员1名,男性;乘车过程中相互对话,其他两名乘客可能为一对姐弟,姐姐可能是吉林某大学返巴大学生)。除裴某某外,其余3人均未佩戴口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中“不同交通工具的具体判定原则”判定该3名司乘人员为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裴某某已于1月12日11时左右采取了隔离管控措施,巴州区疾控中心对其进行了第一次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广大群众看到该公告后相互转告,符合以上特征的3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近期避免乘坐交通工具,并立即联系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27-2226691)或到社区报备。
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和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巴中市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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