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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动态] 扶贫资金也敢动?巴中11名官员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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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0-1 11: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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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旧房改造资金,都是为国家解决百姓“苦难”,而对群众提供的帮扶款项,这些款项本应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然而竟有官员置群众“苦难”于不顾,首先想到的是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据悉,近日巴州区和南江县分别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的典型违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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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陈联孝任南江县仁和乡五凤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套取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旧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0年4月至2013年11月,杨光任南江县元潭镇石寨子村村主任、村扶贫互助促进会理事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借支该村扶贫互助促进会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南江县黑潭乡锅口村纪检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何长献,参与收取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现金,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巴州区大茅坪镇大茅村第一书记张学辅、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长柏、村文书王文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安排和使用自然灾害补助资金过程中,采取虚报受灾农户的方式,套取补助资金并用于村级经费支出,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巴州区鼎山镇八角丘村党支部书记罗金成、村主任余列寿、村文书龙海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违规决定将本应补助给农户的资金,用于村道路整治开支,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巴州区曾口镇兰花村党支部书记周国民、村主任周国义,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违规决定将本应补助给农户的资金,用于偿还村级债务,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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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0-1 21: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的确,现在这些人啦,只准周公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说别人很容易,没有哪一个当官的屁股上没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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