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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动态] 巴中特困人员供养,你所需要的这里全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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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4 14: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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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救助特困人群,已成为当今扶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更是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达成的关键步骤。

    1、哪些人算特困人员?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为特困人员提供哪些供养?
      为特困人员提供以下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3、巴中供养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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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怎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申请材料
      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提供证明。
    办理流程
      根据《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一)由农村居民本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本人申请用困难的可以为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申请人的家庭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时限
      乡镇(街道)自收到申请意见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
      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作出审批决定。

    受理、决定机关
      所在辖区民政局。
      受理机关联系电话及地址:

    平昌县民政局:(0827-6236942)
    地址:平昌县新华街袁三巷17号
    5、特困供养与低保可重复享受吗?
      不能!2016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于相同性质的社会救助政策就不再重复享受。也就是说,纳入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就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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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4 17: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我几天没睡好觉了,我特困,是不是也可以领点钱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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