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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人的祖坟石狮子推倒在地,声称要炸他人的祖坟,先敲诈他人10万元,继而敲诈30万元。近日, 平昌县2名无业人员赵辉、赵甲分别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三年六个月、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分别处罚金3万元、2万元。 赵辉、赵甲均系80后无业人员。2015年6月中旬,赵辉、赵甲与吴绳(在逃)三人因缺钱,商议对“领导”赵军实施敲诈。2015年6月27日,赵辉驾车与吴绳前往赵军的祖坟处,将坟前的石狮子推倒在石梯上,并搬了两块石头放置在坟前烧纸的地方,以示动过其祖坟。后赵辉及吴绳用捡得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电话卡,多次给赵军打电话,以“炸祖坟”等语言相威胁,向其索要人民币10万元。 赵军发现祖坟被动过后,非常害怕,被迫答应按要求支付现金,并于6月28日向响滩派出所报案。同年6月30日,赵甲驾车搭载吴绳前往仪陇县立山镇与赵辉汇合,三人策划和确定交易地点后,赵辉和吴绳藏匿在友谊水库旁一山坡处,给赵军打电话要求其将现金送至友谊水库大坝处。赵军筹集5000元现金委托其亲家、吴绳的父亲吴某某夫妇前往交钱。吴某某夫妇到达交易地点后,藏匿在附近的赵辉和吴绳发现吴某某身后跟着其他人,吴绳也认出送钱来的是自己的父亲吴某某,二人便不敢现身取钱,交易未成功。 赵辉遂又打电话威胁赵军,要求其准备30万元现金放在家中安排人员去取。随后,赵辉、赵甲、吴绳三人认为这样取钱很危险,于是便商议决定在网上购买银行卡,然后迫使赵军转账。赵甲在网上联系卖家并提供1010元资金交由赵辉购买了2张银行卡和2张SIM电话卡。后赵辉、赵甲于2015年7月7日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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