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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余候重温Hz℃ 于 2016-5-25 11:22 编辑
公 告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补贴制度,中央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今年在全国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按照《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方式、标准、兑付时间
1、资金来源:各县(区)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已由省、市财政提前预(划)拨至各县(区)。
2、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户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3、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4、补贴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5、兑付时间: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农户,在6月底前兑付完毕。
二、严格公示。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乡、村张榜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发放补贴一致。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相关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方式等主要内容。 四、逗硬督查。各地要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滞留、截留、贪污、挤占、挪用和骗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领导。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经办人员专项抓,村、社干部具体抓,确保国家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咨询电话: 巴中市财政局 0827-5251368 巴中市农业局 0827-526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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