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平昌县以‘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为载体,培树身边好人,用身边好人事迹进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自2012年以来,平昌县陆续在全县各个行政村全面铺开“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连续2年举办“最美平昌人”表彰大会,共涌现出100余个“身边好人”,200余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3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人上榜“中国好人榜”。
通过开展“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平昌县褒奖凡人善举、传递社会正能量,在全县形成了巨大的“好人”效应,助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平昌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基层组织重点抓,为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广泛发动群众,坚持在评选、推荐、公示等环节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作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规范评选程序是重要保障。平昌县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基层推荐、评委会评选、社会公示、综合审定、表彰奖励等六个环节具体操作,每个村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村民小组推荐出各组人选,再交由评委会进行评选,评选出候选人,然后进行公示,没有异议后,经综合审定确定人选,最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各村每季度评选一次各类好人,并推荐到乡镇。县委、县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大型表彰活动,并通过形式新颖的身边好人表彰大会,使这些身边的道德模范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鲜活、最生动的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