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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平昌承包道路修建的张某玩“失踪”以为可躲过法院的强制执行,不料自己已被纳入了失信黑名单。张某找到待遇丰厚的工作因此被拒绝录用。近日,张某执行法院的裁决,将自己的名字从失信黑名单中抹去。 2011年,平昌元山镇新兴村修建村道路时,张某承包了村道路建设,并从葛某手中购买片石。年底村道路建成,张某与葛某就材料费用进行结算,现场确认张某欠葛某片石款三万四千多元,张某立下欠条后就“失踪”了。2012年,葛某收钱无望便将张某诉讼至平昌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因事实清楚,支持原告葛某的部分诉求,要求张某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支付欠款叁万肆仟多元,但张某下落不明,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张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物,案件始终执行不到位。 多次寻找张某无果,2015年7月,执行法官将张某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016年初,一位自称是张某父亲的老人到平昌法院,要求了解案件情况,同时提出愿意代表张某与葛某和解,希望能将张某的名字从黑名单上抹去。 原来玩“失踪”的张某外出务工时,找到一份待遇丰厚的工作,用人单位要求张某出具信用报告。张某在打印信用报告时,却不料已进入“黑名单”中,影响用人单位录用。张某筹集资金,并让父亲通过法院与葛某和解,将欠葛某的钱款一并还上。近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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