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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巴中公开征集这类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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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4 15: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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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巴中市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人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专家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中的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巴中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巴中市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相关领域的政府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智慧消防、燃气、化工(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火灾调查、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灭火救援等相关专业。

    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学术严谨,科学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在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调查等领域处于市内领先水平。
    (三)具备消防、建筑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且连续从业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国家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消防安全领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申报材料
    应征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在职专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一)《巴中市消防安全专家自荐表》;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三)2寸证件照片一张;
    (四)能够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职业业绩材料。

    推荐方式
    本次专家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采取个人申请方式的,在职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

    聘任程序
    (一)填写《巴中市消防安全专家自荐表》,表格填写完整后,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
    (二)巴中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照专业领域需求进行遴选,遴选出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随后按照有关规定聘用。

    退出机制
    (一)年龄及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开展工作的专家;
    (二)在参与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三)存在征信失信,工作失职失责等不良行为的;
    (四)公众举报不符合专家资格,经核查属实的;
    (五)两年内无故不参加专家工作会议和不承担专家工作的;
    (六)受刑事处罚的;
    (七)其他依法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原因。出现以上情形,将退出巴中市消防技术专家库。

    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
    (一)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诚信原则。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处于失信惩戒期的专家,不得选取参与工作。
    2.随机原则。根据检查单位类别和建筑类型特点,合理确定审查专家选取条件和专家组组成原则,由系统随机产生候选专家。
    3.回避原则。专家在收到审查邀请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明回避,不参加相关工作:a.是被检查项目的负责人或参与人员;b.与被检查项目负责人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c.被检查单位提出合理回避事由,如:专家对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等,存在偏见的;d.其他有可能妨碍审查公正性的情形。
    (二)项目审查专家名单在审查前公布;开展网络审查的,审查专家名单在审查结束前保密,审查结束后公开。
    (三)专家库建立痕迹管理机制。对专家选取、专家审查、回避等活动进行全程操作留痕,做到相关操作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四)专家库建立评价机制。通过使用单位评价、专家互相评价、效果评价等方式,对专家参与审查咨询活动情况进行评估,作为专家选取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消防救援支队电子邮箱。

    征集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陈长春
    电话:0827-5280343
    邮箱:1172395737@qq.com
    联系地址: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305办公室(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191号)

    附件:巴中市消防安全专家自荐表
    640 (1).png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巴中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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