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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一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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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12: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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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倪刚与被执行人韩平、李家华、陈云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川1921民初15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韩平应支付申请人倪刚借款30万元及相关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资金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承担案件受理费5800元,执行费6500元;经执行,被执行人韩平、李家华、陈云强现下欠申请执行人倪刚借款本金14万元及资金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执行费6500元;为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倪刚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微信图片_20221114122452.png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韩平,男,公民身份号码:513027196602214672,住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金花村6组。

悬赏期限:自2022年10月26日起至案件执结前。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励: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倪刚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予以奖赏。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13989159118(施法官)、19130575521(何法官);地址:四川省通江县高明新区。

通江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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