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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房公积金这一块我想很多人是不了解的,为了帮助大家对住房公积金有一个基本的认知,平昌人你可要仔细的看看了,以免到时候由于自己对这方面不了解而吃闷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的; 4.支付拆迁安置还房款的。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缴存人在职期间被判处刑事处罚、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
4.缴存人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额度
- 1、只能提取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以内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上年度(6月30日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第二套以上住房可以提取。
- 2、自购房贷款发放之日起,在正常还满12个月未出现逾期的,每一个年度允许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得大于申请之日前一个年度已还购房贷款金额,次年继续提取应间隔12个月。提取偿还上一年度购房贷款,逾期超过30天的,不予提取。购房贷款满2年后,允许提取公积金偿还部分贷款,再次提取需提供上次还款依据。符合提前一次性还清或部分还清贷款余额的,支取金额不得大于银行贷款余额,且不超过上年度夫妻双方个人账户余额。
- 3、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仅限于在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唯一普通自住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用于当年已支付的房租,每套住房不超过10000元且不超过本人及配偶缴存额度,次年继续提取应间隔12个月。
- 4、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上年度(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于拆迁安置还房的金额均不得超过拆迁安置还房实际补差价款。
- 5、提取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 6、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上年度(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用于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红斑狼疮、乙(丙、丁)型肝炎、肝硬化、原发性高血压、甲亢病、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除上述重大疾病外,住院费用自费金额超过50000元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当职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提取凭证和提取程序 电话:0827—5285868 查询热线:082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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