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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难容】
64岁的徐涛兰不慎自己摔倒,
26岁的小伙儿彭宇碰巧看到,
上前把她扶起将其送往医院并自己垫付了200元医疗费。
后来徐涛兰一口咬定“是彭宇将自己撞倒”并将彭宇告上法庭。
南京法院的法官王浩,
在法庭上说出了那句“万古流芳”并影响深远的金句:
不是你撞的,
你为什么要去扶?!!!
当庭判决彭宇赔偿徐涛兰60000元败诉!
自此以后,
国人明白了一个道理:
救死扶伤是要上法庭、是要赔钱的!
所以围观和漠视、见死不救和拒绝见义勇为就成了许多中国人的生存戒律!
西方有句名言:
一次不公的判决,
坏过一千次犯罪!
犯罪只伤害具体对象,
而不公平的审判,
动摇的是对法律法治的信任,
灭杀的是对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会对个体道德良知、对社会文明进步产生难以估量的阻吓作用……
当年涉及“彭宇案”的几个人:
彭宇离开了南京至今低调鲜有露面;
徐涛兰不堪周围人和社会舆论的辱骂无奈搬家,
于数年前去世,
其子被撤职;
法官王浩受此案影响,
由堂堂法官沦为极为偏僻办事处的小公务员。
大家一直认为:
自“彭宇案”宣判的那一刻起,
是中国道德良知退步50年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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