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启用违停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启用违停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平昌县公安局决定启用以下违停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运行时间
1.试运行阶段:2025年4月8日8时至2025年4月16日8时(对违法行为将作警告处罚)。
2.正式启用阶段:自2025年4月16日8时。
二.启用设备点位(具体点位附后)
1.信义大道1处;
2.新华街6处;
3.新平街4处;
4.响滩镇17处;
5.元山镇4处;
6.得胜镇7处;
7.南天门旅游景区管委会(原五木镇)2处。
三.抓拍范围
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平昌县公安局2025年4月7日
附件:具体点位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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