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或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与许可内容不符的行为。
(二)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
(三)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质等行为。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三无”、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和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等行为。
(五)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肉类和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等行为。
(六)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名称、包装、厂名、厂址或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等行为。
(七)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
(八)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储存、运输、经营环节非法添加或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学物质等行为。
二、注意事项
(一)举报线索应当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采用邮寄方式进行举报的,请在信封标注“举报资料”。
(二)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对虚假举报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三、线索受理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受理电话:12315、0827-6222156
邮寄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信义大道38号
邮政编码:6364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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