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205516.31元!平昌最新电信诈骗案例公布
近期,“电信诈骗”高频出现。2025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全县共计发生电诈案4起,损失金额205516.31元。请大家加大反诈宣传,不贪钱,不轻信,不上当,不转账,凡是网上提“钱”,一定谨防电信诈骗。1.3月18日,王某(男,18岁)在同州街道以刷单返利的方式被骗31460元;
2.3月19日,任某(女,64岁)在江口街道以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的方式被骗7699元
3.3月21日,何某(女,47岁)在金宝新区以虚假服务的方式被骗71857.31元;
4.3月21日,邓某(女,60岁)在江口街道以冒充公检法的方式被骗94500元。
反诈民警提醒您:
1、凡是冒充领导或者公检法要求你转钱的都是诈骗。
2、凡是叫你兼职刷单赚钱的都是诈骗。
3、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4、凡是网上办理贷款叫你先交钱的或者以注销大学期间贷款记录都是诈骗。
5、凡是以银行名义让你办理ETC业务的都是诈骗。
6、凡是索要个人、银行卡信息、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7、凡是网上交友推荐投资理财高回报或者赌博类 (赚钱)的都是诈骗。
8、凡是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
9、凡是网购让你脱离平台支付或者结算的都是诈骗。
10、凡是主动给你退款、退税的都是诈骗。
11、凡是让你点击陌生链接或者以帮忙关闭网络业务的都是诈骗(关闭支付宝花呗、借呗、零钱通以及电商VIP会员等业务)。
12、凡是网上以免费赠送“游戏道具”的都是诈骗。
13、凡是接到“00”开头的电话、短信都是诈骗。
14、凡是网上与你“裸聊”都是诈骗。
15、凡是帮你修改征信记录的都是诈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