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b123 发表于 2024-11-6 13:41:07

再次请示

平昌县住建局:
   您们的回复已收到。谢谢领导们的关怀!!在此继续请示能否“加装安全防护棚”的这个问题。望谅!!
   兆润江山城小区三、四期楼栋(16、17、18、19、20号楼)是前任开发商开发的,新接盘的开发商已为这五栋楼加装了安全防护棚,然而弃而不顾13、15号楼。同样的开发商、同样的设计风格、同为一个整体,为何两样对待,原本就存在的安全漏洞,防护措施的补救没必要吗??
    建筑图纸是主观的、安全隐患是客观的。全小区唯剩这两栋楼不加装安全防护棚。这是什么逻辑;难道13、15栋的安全指数超标吗、达100%吗、与安全无关吗;加装这两栋楼的防护棚就真这么困难吗、费钱费时费事吗??
   人命关天、安全红线。事故的发生与国家一查到底的问责机制、纠错制度无关吗??
   敬望主管部门明察秋毫、立足现实、体贴民情,反映民意。望回复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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