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家长速看!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流程出炉~
为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提升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效率,我县出台了《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一、受理条件
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户籍地和非户籍地义务教育入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户籍地入学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
(二)非户籍入学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和父母居住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根据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明。
二、服务内容
在线核验涉及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4类数据〔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不动产权(房屋产权)信息等〕,实现4项材料免提交,25个要素免填写。申请人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升招系统”)查询报名结果。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教科局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发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的服务范围、确定的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申请人可以在“省升招系统”查看学校服务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
(二)登记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在县教科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省升招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
(三)资格审核
1.线上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省升招系统”,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专区,选择对应入学学段、报名类型(户籍、非户籍)后,查看招生入学通知,在线完成信息填报,系统自动核验户籍、居住证、社保缴费和不动产等数据。核验通过的,直接进入报名流程,申请人按要求选择报名片区和报名学校,完成线上申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线上告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是核验未通过的,线上告知申请人前往县教科局招生服务点,登记入学相关信息。
(2)业务办理。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省升招系统。县教科局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填报资料,完成审核,并出具办理意见。
(3)业务信息反馈。县教科局办结后,省升招系统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反馈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2.线下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前往县教科局招生服务点,登记入学相关信息,由招生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导入省升招系统,完成线下申报。
(2)业务办理。县教科局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相关政策,完成审核,并出具办理意见。
(3)业务信息反馈。办理结束后,招生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录入省升招系统,由省升招系统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反馈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四)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按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不得超计划招生。
2.公办学校:县教科局依据招生划片区域,按照“户籍优先”(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划片范围内)、有房有居住证(监护人的房产在划片范围内且有6个月及以上划片范围内的居住证)、优抚优待的顺序安排入学。城区“经商、随迁”等人员的子女安排到平昌三小、平昌五小、华严小学、星光实验学校、坦溪小学等学校。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公布结果
县教科局在录取完成后通过“省升招系统”公布录取结果,确保阳光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报到注册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到注册。
教育入学“一件事”申请人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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