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平昌县人民政府能给我一家人的安稳生活【金宝街道办已回复】
首先从2016年说起,当年我在外务工,我家一良田,田坎除外4.43亩在异地搬迁的项目中被当时的村干部私自做主卖给了异地搬迁承包方,地名为原坦溪镇苟溪村三组,可那是在全村唯一无二的一个最大的收水田,请问此项目为什么不把傍边两个张家大院几十亩土地的废弃房屋挖平来建修房子?而为什么偏要占用百姓的几十亩的良田良地?在问此项目的建修许可证,土地陪偿方案的文件是从何而来的?也仅仅只给百姓的良田补偿了12000一亩,为什么我家的土地要一个即是党员又是村干部的人私自做主卖给了另一方,其二危房改造,为什么我家的房子不能通过申请危改?很多买房又有车的房子都改了,没人住到至今又已成危房了,而且一直长着一屋杂草,再问为什么我二哥的房子改了写着两个户名?这不是以权夺取国家的利益吗?再说百姓占用了异地搬迁修建了房子,都要把老房子拆完,为什么张朝友身为党员又是村长将此项目建房于原地,老房子不拆完,反而还得到了国家补偿98000元,根据国家土地法,农民用地只能作为农业发展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严格限制农民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至于本贴的爆料我也多次找过各届村干部,以及12345市政热线都没见结果,向市政12345投诉,并得不到诉求的结果,处里的回复全是与我拆求无关的话言话语,这里我再次诉求我家人口6人,是种粮无田种菜无地,希望平昌县人民政府府明查此事,能给我一家人的一个稳定的生活。
你好,经调查核实,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修建三通一平及征地,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的程序组织实施的。因村内易迁聚居点建设并非省重点项目建设,所以四川省未出台易迁聚居点占地的征地文件。至于赔偿标准为一万二千元每亩,是村上通过一事一议商定的价位。
经核实,一是2016年村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新建聚居点,当时召开了群众大会,修建地方、占地补偿标准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群众同意后才推动落实的。据前届村主任张朝友讲,你的母亲是知情并同意了的。二是危房改造,当初是准备全村的土胚房进行全面改造,后面接到上级相关文件,凡是在外面买了房子的农户一律不再改造老家土坯房,目的也是为了节约资金。当然前期也有在外面买了房子的农户危改了在村里的土坯房,这样一来没改造的农户肯定心里就会不平衡。张朝友家打米房那是他自己改造的,没有纳入危房改造政策。你可以抽空到苟溪村核实相关资料。 你是那个乡镇村社,应该查一下给干部青白,给别姓明白。 友谊长存1 发表于 2023-03-28 12:59
你是那个乡镇村社,应该查一下给干部青白,给别姓明白。
现金宝街道苟溪社区三组 耕地不准修房子的呀 landscapes 发表于 2023-03-31 17:21
耕地不准修房子的呀
根据土地法农民用地只能用于农业发展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农民用地不能变为建设用地, 金宝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3-04-04 09:53
你好,经调查核实,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修建三通一平及征地,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的程序组织实施的。因村内易迁聚居点建设并非省重点项目建设,所以四川省未出台易迁聚居点占地的征地文件。至于赔偿标准为一万二千元每亩,是村上通过一事一议商定的价位。
经核实,一是2016年村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新建聚居点,当时召开了群众大会,修建地方、占地补偿标准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群众同意后才推动落实的。据前届村主任张朝友讲,你的母亲是知情并同意了的。二是危房改造,当初是准备全村的土胚房进行全面改造,后面接到上级相关文件,凡是在外面买了房子的农户一律不再改造老家土坯房,目的也是为了节约资金。当然前期也有在外面买了房子的农户危改了在村里的土坯房,这样一来没改造的农户肯定心里就会不平衡。张朝友家打米房那是他自己改造的,没有纳入危房改造政策。你可以抽空到苟溪村核实相关资料。
我已核实了他打米房属于私人改造并没什么资料是凭口说自己改的,为什么要多报少改是何意思?易迁聚居点说起还是群众在违背政策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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