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巴中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12月28日,小编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自12月29日始,全省又将迎来新一轮污染天气过程。巴中市自12月20日18时启动的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未终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全市将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和12月26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要求,全面抓好工业企业、扬尘、秸秆露天禁烧、露天熏制腊肉、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重型柴油货车管控和脏车入城管控,千方百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向好。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91号)预警提示要求,自12月20日起,川东北区域气象条件将转为不利,呈区域连片污染趋势,受此影响,我市可能出现中、重度污染风险。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修改单》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12月20日18:00起,全市同步启动黄色预警和III级应急响应。主要应对措施为:
一、各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二、各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三、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四、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五、城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在指定地点外一切熏制腊制品行为。
六、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七、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八、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落实措施,全面加强路查、夜查和巡查,实行严管重罚,严厉查处违反应急预警应对措施的行为。
凡有违反强制性污染物控制措施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县区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对绩效引领性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应急响应期间,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每日10时前,将上一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便于汇总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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