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发布最新一批职务任免
经2022年12月8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任命: 何川平为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虹杨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 爽的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8日
经2022年12月8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 景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沈 燕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超琼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敏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雷 波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 岩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陈崇文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沈 燕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元山法庭庭长、江口法庭副庭长职务; 白 均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拥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8日
经2022年12月8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 景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沈 燕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超琼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敏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雷 波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 岩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陈崇文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沈 燕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元山法庭庭长、江口法庭副庭长职务; 白 均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拥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8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