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通告(第一号)
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通告
(第一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关于保障货运物流畅通的有关要求,分类精准实施“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制度,不得“一刀切”限制货车通行,全力保障货运畅通。实施临时社会面管控的地区,立即执行“点对点”运输闭环管理措施。
二、国省干道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管制措施的,要引导过境车辆有序绕道通行。
三、除特种车辆(含水电气、通信、环卫)外,对进出临时社会面管控区域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一律凭通行证通行。
四、为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应急抢险、寄递物流及疫情防控工作等车辆通行,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市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统一核发通行证(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巴中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须知》)。此前由相关单位发放的各类车辆通行证自2022年11月10日24时起一律停止使用。
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交通运输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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