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出台支持政策 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
10月28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印发,明确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巴中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鼓励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不断改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努力推进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
要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就业环境。充分利用“助残日”“就业援助月”等各种活动,全面宣传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与巴中日报社、掌上巴中等影响较大媒体开展深度合作,聚焦残疾人关心关注的问题发布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让残疾人及时了解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残疾人积极就业创业,更好融入社会。
要摸清残疾人需求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各级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要定期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摸底调查,对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能力评估,进行就业需求登记。要帮助残疾人转变传统就业创业观念,获取劳动技能,争取就业创业机会,采取与有培训资质的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联合办班、委托企业定岗培训、委托乡镇定向培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交通费补贴,各县(区)培训人数每年不低于1000人次。
要量体裁衣式服务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指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积极对接企业收集合适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建立有关信息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和发布平台,每年组织10场次以上的的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搭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双向互动桥梁,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愿望,提高残疾人社会生活参与度,提升残疾人幸福感与获得感,实现人生价值。鼓励、引导、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公益性、非营利性和社会福利性为目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性、专业化服务。
要大力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增加残疾人信心。要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功能,积极推进残疾人创业,每年至少扶持残疾人创业大户10个,对认定的残疾人创业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支持企业与自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产品购销合同,把适于残疾人加工的产品、工序委托残疾人加工制作。
要强化要素保障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建立协调推动、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本地政府残工委会议固定议题,定期召开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题会议,确保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残工委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大局,落实好各类奖补政策,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权益。
来源:美丽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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