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700元!平昌一企业未批环评,擅自开工被处罚
近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对平昌县殡葬管理所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在四川省平昌县金宝街道办七里村3社建设的平昌县殡仪馆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最终,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版)》,决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277700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说在最后希望广大企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美好生态环境
表示从来没去过巴中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 巴中来薅平昌的羊毛了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14.png 对我们以后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影视 我是一坨翔 发表于 2022-10-08 20:41
表示从来没去过巴中
平昌不就属于巴中吗?行政区划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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