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10月10日前,平昌这些人必须限期主动说清问题
关于限期主动说清林木种苗问题的通告
根据巴中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统一部署,为严格落实巴中市林业局林木种苗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要求,2022年8月至10月在我县林业系统集中开展林木种苗问题系统治理,重点清理和整治在林木种苗采购、资金监管、技术指导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1.制售、采购假冒伪劣种苗的;
2.通过围标、串标或勾结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等非法干预采购行为的;
3.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展林木种苗采购活动的;
4.种苗采购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公肥私的;
5.违规整合、挤占、挪用、截留种苗采购资金的;
6.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私分、违规提取、公款私存的;
7.在种苗采购、资金监管、技术指导等方面存在失职渎职的;
8.其他需要主动说清的问题。
凡有上述行为的当事人要在2022年10月10日前向平昌县林业局或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主动说清问题。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平昌县林业局:0827-6260638
平昌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18096347366
来信请寄:平昌县汉王庙林业小区(江口镇新华街西段264号)县林业局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
来访请到:平昌县汉王庙林业小区(江口镇新华街西段264号)县林业局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
平昌县林业局党组平昌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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