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人注意!这项工程招标建设将取消事前备案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取消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的通知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招投标领域相关工作服务保障稳增长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2〕3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市局取消对各县区(分)局土地整理、生态修复、地灾治理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比选)文件事前备案,由招标(比选)人自行审定、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或比选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等)、补遗或修正、中标候选人公示等相关信息,并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以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招标人于招投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市局相关项目主管科室报送招投标结论性资料。市局将通过线上线下跟踪、“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方式对项目招标投标等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各县区(分)局、有关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招标(比选、采购)文件内部审查,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全力防控廉政风险。对于相关环节履责不到位或监管不力,出现虚假招标、违规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以及核实发现系统内干部职工存在违规干预、收受好处、以权谋私等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将从严惩处。
特此通知。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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