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先森 发表于 2022-7-31 10:46:37

巴中公安交警公布三起酒驾案例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平安加码。近期,巴中公安交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案例一



7月21日13时14分许,吴某未取得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钱库村道路1公里300米处时,被巴中公安交警恩阳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吴某曾于2021年11月5日14时57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吴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案例二



7月16日晚,巴中公安交警南江交警在南江县集州街道中咀桥路段开展夏季酒驾醉驾整治百日行动,0时15分,在对川Y1***2小型轿车驾驶员何某进行呼气式检测,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何某于今年3月25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被南江交警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何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处拘留五日,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拘留五日,合并执行拘留十日;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罚款1000元,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款2000元,合并处3000元罚款。

案例三



近日,巴中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辖区设卡进行酒驾常态化查处时,查获了一名酒驾“惯犯”。16时13分许,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身上飘出浓浓的酒气,民警判断该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陈某于2013年11月11日与2021年4月15日(第二次酒驾时被检查出肝癌早期)因酒驾曾被查处。面对这样一个无视自己身体健康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惯犯”,民警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陈某的“三次酒驾”和无证驾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巴中公安交警将继续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巴中公安交警

雨露冰雪 发表于 2022-7-31 2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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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冬华 发表于 2022-8-1 05:59:15

喝了酒就不应该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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