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启动巴山肉牛保险,一头肉牛年缴保费210元赔付7000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实施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的意见》,按照“2+1”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推动巴山肉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保险对巴山肉牛风险保障水平,近日,巴中市印发了《全市保险业支持巴山肉牛全产业链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高巴山肉牛保险服务能力
《意见》要求,扩大巴山肉牛保障主体。按照巴山肉牛全产业链发展部署,引导全市涉农保险机构聚焦全市肉牛养殖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规模和行业优势,辐射带动规模养殖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和散养户作为保险保障主体,不断提高巴山肉牛养殖主体的保险投保率。各县(区)要统筹乡村振兴衔接等涉农资金,大力支持肉牛养殖主体参与保险保障工作,建立政户“64”保费分担机制(即:财政性补贴不低于60%,养殖户承担不高于40%)和政企户“622”保费分担机制(即:财政性补贴不低于60%,龙头企业主动对参保代养户补助不低于20%,其余部分由养殖户承担)。支持涉农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巴山肉牛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切实改善保险服务。巴山肉牛保险承保机构原则上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确定的承保机构开展业务活动。
提高巴山肉牛保障水平。根据肉牛不同生长周期的价值和肉牛品种,建立巴山肉牛保险金额和保费动态调整机制,确定合理的保险周期,适度提高肉牛保险水平。各县(区)根据肉牛产业发展情况,引导保险机构按照牛犊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元/头、保险费率不高于4%,成品肉牛保险金额不低于7000元头、保险费率不高于3%,母牛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0元/头、保险费率不高于4%标准开展巴山肉牛保险业务。建立肉牛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对连续投保未出险的养殖主体次年度保费适度调整。创新“保单+贷款”的银保合作模式,推动以肉牛保单抵质押增信,提高养殖加工主体信用等级,实现银行机构授信放贷,解决肉牛养殖加工主体资金需求。
创新巴山肉牛保险产品。鼓励保险经办机构积极争取上级公司支持,创新推出肉牛养殖扩展保额保险、产品质量保险、财产险等一系列商业性保险,将肉牛养殖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积极探索肉牛价格指数保险,根据不同养殖加工主体保险需求,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为主,商业险补充的“菜单式”肉牛保险产品体系,推动肉牛养殖加工主体保险“保价格、保收入”,为全市肉牛全产业链和集群发展提供保险保障支撑。
积极争取落实保险政策。落实国省强农惠农富农金融政策,切实维护投保养殖主体和农户切身利益,保障其知情权,推动肉牛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督促保险机构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不惜赔、不拖赔,提高承保理赔效率。积极争取国省政策性保险财政补助,降低养殖加工主体和地方财政保费负担。
优化巴山肉牛保险运行机制
《意见》指出,要加强肉牛保险信息共享。不断提升肉牛保险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耳标、监控、芯片定位等方式,动态掌握参保肉牛生长、销售过程,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乡镇要加强对肉牛产业发展的数据统计,及时向保险机构推送,强化政策性保险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保险环境。
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大保险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坚持审慎经营,提升风险预警、识别、管控能力,加大预防投入,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兑付肉牛保险财政性补助,保障保险机构偿付能力。保险机构要加大肉牛保险投诉的化解力度,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银保监部门要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巴山肉牛保障措施
《意见》强调,强化组织领导。为抓紧、抓好、抓实肉牛养殖保险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和解决保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肉牛保险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参照指导意见执行。农业农村部门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巴山肉牛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共享肉牛养殖信息,强化承保信息审核。财政部门负责肉牛养殖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筹集、调拨、结算等工作,及时足额划拨财政保费补助资金,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监管。目标绩效部门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定期组织对县(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相关结果作为加扣分的依据。金融主管部门要主动推动肉牛保险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肉牛保险工作中的难点。乡村振兴部门要把巴山肉牛产业作为乡村振兴重点扶持项目,并在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倾斜。银保监部门要强化保险机构业务监管,规范肉牛保险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做好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工作,制定《巴中市巴山肉牛保险实施方案》。涉农保险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保险产品,做好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赔付等专业化服务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建立激励机制。政府在制定相关奖补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养殖户肉牛保险投保情况,提升养殖户投保积极性。将肉牛保险纳入乡村振兴整体战略,对各县(区)肉牛保险覆盖率实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对完成投保目标任务的给予专项奖补,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确保肉牛产业发展顺利实施。
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会同保险机构加大肉牛养殖保险宣传力度,增强肉牛养殖户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引导肉牛养殖户积极主动投保。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政策,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肉牛养殖保险知识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村“小广播”、户外广告、宣传册等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逐步提高养殖户知晓度,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同时要加强保险法规和诚信教育,防止各种道德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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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保险行业协会印发《巴中市巴山肉牛保险实施方案》
近日,巴中市印发了《全市保险业支持巴山肉牛全产业链发展的指导意见》,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指导下,与市内各农险经办机构充分讨论商议后,结合巴中实际,制定了《巴中市巴山肉牛保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切实提升保险对巴山肉牛的风险保障水平。
《方案》提出,承保肉牛需符合相关条件,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肉牛需要外观体貌正常,无伤残,无疾病,按期检疫防疫;按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佩戴能识别身份的耳牌;市外引进牛具有真实有效的引进凭证或相关资料;体重200公斤及以上,或畜龄6个月至18个月内。
能繁母牛(含种牛)需外观体貌正常,无伤残,无疾病,按期检疫防疫;按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佩戴能识别身份的耳牌;市外引进牛具有真实有效的引进凭证或相关资料;母牛、种牛属于能繁品种,需提供种畜系谱相关资料;母牛能够正常繁殖生育,一般畜龄不低于18个月,且最高畜龄不得超过10年。
牛犊需出生5日后起,畜龄6个月以内,或体重在200公斤以内的幼牛;外观体貌正常,无伤残,无疾病,按期检疫防疫;按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佩戴能识别身份的耳牌;市外引进牛具有真实有效的引进凭证或相关资料。
《方案》指出,主要的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或疫病。自然灾害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标的遭遇洪水、雷击、暴风、暴雨、冰雹、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意外事故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牛遭遇火灾、爆炸和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保险事故导致死亡的;疾病或疫病是指被保险标的因患疾病、疫病等导致死亡的。
《方案》对保险金额、费率、保费、补贴比例及保险期限提出明确要求。肉牛保险金额为7000元、年费率3%、总保费为210元、财政补贴比例为60%、农户自缴为40%、保险期限是一年(下述种类按此顺序);母牛(种牛)为10000元、4%、400元、60%、40%、一年;牛犊为3000元、4%、120元、60%、40%、6个月。
如果农户为市级国有企业、肉牛养殖龙头企业的养殖代养户,参保后凭借保险单等资料可以获得市级国有企业、肉牛养殖龙头企业的保费补贴20%及以上,农户实际承担不高于20%的自交保费。自保险开始之日起十五日内(含)为保险牛的疾病观察期。保险期间届满续保的同一牛,免除观察期。
《方案》自2022年7月1日正式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将根据理赔情况报市委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
来源:美丽巴中
好的我们知道了现在 这个很不错额! 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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