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巴中印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巴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预案》是我市应对各类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应对和处置等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预案》主要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共7部分构成。将“主要河流防汛应急预案”“水库防汛预案”纳入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取消“水旱灾害分级”,将“洪涝灾害分级”优化调整至“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将“干旱灾害分级”调整至《巴中市干旱灾害分级标准》。
在工作责任体系方面,《预案》细化实化了总指挥、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等市防指领导职责,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补市民政局等作为市防指成员单位,明确其工作职责;进一步强调了属地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新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审批、备案、衔接相关要求。
在加强预警响应联动方面,《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作了重大调整,增加了暴雨预警、死亡失踪(失联)人数、人员围困、城市内涝等指标,优化调整为暴雨预警、江河洪水重现期、死亡失踪(失联)人数、险情、干旱等5大类9种情形,使应急响应更科学、更及时;其次从会商研判、“关停限”、领导坐镇指挥等方面细化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暴雨预警响应措施,从风险研判、安排部署、应急准备等6个方面实化了市级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的响应措施。
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影响的程度、范围和趋势,市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市防指视险情灾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设立专项工作组。按照气象、水利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巴中汛情特点,分为暴雨、干旱、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四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干旱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橙色、黄色、蓝色三个等级。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当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按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响应,采取相应响应行动。当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市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采取包括风险研判、指挥调度、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等响应措施。市级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市防指适时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
在信息报送和发布方面,《预案》明确,接到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等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如实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在接报险情灾情30分钟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重要堤防、涵闸等及大型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发生的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市防办。市防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和突发灾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渠江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并做好续报。
在应急保障方面,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预案》明确,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敷衍塞责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预案》提出,各级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各方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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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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