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检察院依法追诉一名“零口供”重大贩毒人员!
近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对付某等4名贩毒人员依法提起公诉时,纪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依法追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跟小编一起看看↓↓
一、案情回放
2021年10月27日纪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平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0元。2022年3月,承办人在办理付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发现其中有付某出售五十克冰毒系被纪某购买用于贩卖获利的事实,该事实之前未予认定,鉴于纪某可能涉嫌重大贩毒事实,平昌县检察院派员介入并积极引导侦查,在纪某拒不交代的情况下,通过收集毒品交易“中间人”、“上下家”等证据,确定了纪某购买冰毒的事实,并继续深挖纪某贩毒的证据,通过对吸毒人员的调查取证,调取相关微信、支付宝转账明细等,证实了纪某长期购买毒品用于贩卖获利的事实。虽然纪某拒不认罪,但在案证据足以证实其贩卖毒品的行为,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依法对纪某贩毒行为予以追诉。
二、检君说法
1、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吸食、注射毒品行为如何处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还应予以强制隔离戒毒,进行2-3年治疗、教育。
毒品是万恶之源,是人类社会公害,检察官建议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守护家庭幸福,构建和谐社会”,发现吸食、贩卖毒品现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一起对毒品说“不”!
来源:巴中全搜索
依法对纪某贩毒行为予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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