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平昌最新选聘公告,居民可报~
平昌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平昌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
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7名。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社会监督员产生
平昌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采取聘请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参保群众中择优产生。
四、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县医保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县医保局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医保局反馈。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参加县医保局组织的相关医保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五、社会监督员管理
(一)县医保局建立台账,专人负责与社会监督员进行联络,收集汇总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社会监督员发送与其履行监督职责有关的文件、简报、信息及各种资料。
(二)县医保局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监督工作情况,探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成果,征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川医保发〔2019〕30号)相关规定办理。凡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自愿成为平昌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人士请认真填写《平昌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附件1)并报送至我局。社会监督员由县医疗保障局统一颁发聘书,聘期2年,聘请期间参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到期后自动解聘。
联系方式:0827-6236059
联系人:朱以文
邮箱地址:332665168@qq.com
截止日期:2022年6月27日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6月7日
附件:1.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扫码查看)
2.平昌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信息表(扫码查看) 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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