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2021年度医疗费用报销即将截止
关于报销2021年度医疗费用的温馨提示
全县广大参保朋友:
为确保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21〕17号)第二十九条、《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规〔2022〕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请尚未报销2021年度医疗费用的参保朋友,务必在2022年6月底前申请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受理。原则上医疗费用在就医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无法在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的,需持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等原始资料,到金宝新区医保大厅2号、3号窗口申报办理。
详情咨询电话:0827-6229907;0827-6230995
敬请广大居民朋友相互转告!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6月2日
确保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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