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这些个人和集体荣获省级表彰!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颁发四川省“红领巾奖章”四星章的通知》,首次颁发“红领巾奖章”四星章。据了解,经过初审、复审、公示等流程后,此次共面向全省颁发“红领巾奖章”个人四星章2969个,集体四星章798个。其中巴中共有79人、29个集体获得奖章。
了解多一点
“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日常开展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分为基础章、特色章、星级章。
“红领巾奖章”基础章为必修章,是“红领巾奖章”的主体奖章,“红领巾奖章”特色章是选修章,“红领巾奖章”星级章是荣誉进阶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选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
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评选颁发,从获得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中产生,集体经大队审核;二星章由县级少工委评选颁发。在一星章个人(集体)中产生;三星章由市级少工委评选颁发,在二星章个人(集体)中产生;四星章由省级少工委评选颁发,在三星章个人(集体)中产生;五星章是“红领巾奖章”的最高等级,由全国少工委评选颁发。
向这些获得奖章的个人和集体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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