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菩提 发表于 2022-4-23 16:20:48

@平昌人,快来领车哦~

公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将查扣的机动车信息公告如下,请各车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效证件及车辆相关手续,三个月内到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应手续。

本公告公示期为三个月。

到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对依法扣留的机动车辆执行强制报废。

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4月22日







平昌百姓 发表于 2022-4-23 20:29:37

可能很多人怕接受处罚都不会来领取了

兰德酷路泽 发表于 2022-5-3 10:21:12

对依法扣留的机动车辆执行强制报废

你趴在地上抽烟 发表于 2022-4-23 23:41:40

钱还是要给的不然怎么样

遥远的距离 发表于 2022-4-23 21:40:37

估计都不敢来了

太阳5103 发表于 2022-4-23 22:10:29

有那么好的事

彭秀红 发表于 2022-4-23 22:52:49

知道了,谢谢告知

天下第一白 发表于 2022-4-23 23:37:28

好的我们来聊聊天

我是一坨翔 发表于 2022-4-24 02:18:02

这是差扣的的车车么?

惊艳一枪 发表于 2022-4-24 05:36:04

也就不要了!!

Yujian2010 发表于 2022-4-24 06:33:41

小车怎么不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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