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男子因被当众催债“丢了面子”,便动手...
近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轻伤害逮捕案时,启动检调对接,积极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办出“三个效果”,绘出和谐“同心圆”。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因与本村村民吴某某两人存在经济纠纷,罗某某一直对吴某某心怀怨恨。2022年3月10日中午,罗某某与吴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罗某某手持农用锄头将吴某某左手前臂打伤。经鉴定,吴某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深入案发现场走访了解,双方纠纷发生的根源在于吴某某夫妻到罗某某家中催要欠款,罗某某觉得丢了面子,一直对吴某某怀恨在心。案发后,经村社干部调解,罗某某已积极赔偿了被害方并取得谅解。经审查,罗某某不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臭不要脸的,欠钱还伤人,拘留他整去关哈 太没有王法了,应从严处置!!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 欠钱还居然敢伤人。 不要脸的人脾气还大 凭本事借的钱 还有这样的事 这样划不来 应该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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