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万元!平昌一摩托车厂被处罚
2021年11月1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对巴中光翼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平昌县星光工业园二期工程的摩托车制造项目正常生产,但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最终,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70600元(大写:柒万零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凡事要走流程,才能合理合法!
说实话,当地政府部门应该放宽政策,多吸引外资企业,发展经济,才会给地方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如果天天查,又有谁能去投资呢?
我认为只要在当地搞发展什么项目的,当地政府首先应该监督的是设施是否合格,手续办好没有?再允许生产的话,不要让企业围规后再去找企业处理下一步。 我们还要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该公司没给(老虎)上贡,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上贡,上了贡老虎才不哒整你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保护玩家国度自信一点 污染环境的事应该发 好的,谢谢告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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