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男子谎称介绍“女朋友”,诈骗11万元~
交友需谨慎过多交友,参差不齐有时会有害无益不然真心换不来真心反而收获恶意近日,平昌一男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4月29日主动到平昌县公安局投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经本院批准被平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平昌县看守所。
本案由平昌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苟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8月3日向检查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苟某某以骗取钱财为目的,谎称给被害人何某某介绍女朋友,后又虚构“杨丽”的微信账户,以被告人苟某某介绍给何某某的女朋友的身份与何某某进行交往。期间被告人苟某某还虚构“杨丽”的哥哥“杨逍”、“杨丽”的女性朋友“李雪芳”等身份与何某某聊天,进一步取得何某某的信任。在取得何某某的信任后,被告人苟某某以生病、见“杨丽”父母、物品被盗等理由多次诱使何某某向“杨丽”的微信、“李雪芳”的支付宝账号转账人民币10.9196万元。
案发后,苟某某赔偿何某某损失人民币11万元,并取得了何某某的谅解。在侦查及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苟某某均认罪认罚。
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苟某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寻找对象尽量和身边亲朋好友多沟通、多询问防止落入坏人的“圈套” 万一确实是那个男的喜欢他呢? 人都没见到,还转账是不是傻子啊 现在的人 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钱先还给他然后说不合适 小伙子你这是不对的 这个问题要严格打击 这就是虚构美女诈骗了 现在的女人真是稀缺 交友要谨慎哈。 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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