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网了!平昌2名00后疯狂盗窃10余起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本是国家强大之根本但不幸的是有些少年却走上迷途近日,平昌检察院起诉两名因涉嫌盗窃罪的案件,两名被告人都是花样一般的年纪,但却走上了一条歧路!
具《起诉书》公开显示:
被告人冯某甲,男,2002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因涉嫌盗窃罪,于2021年5月29日被平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经本院批准,于当日被平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平昌县看守所。
被告人于某某,绰号“圣某”,男,2002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盗窃罪,于2021年5月29日被平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经本院批准,于当日被平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平昌县看守所。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自2021年4月以来,居住在李某甲的家中,2021年5月22日凌晨,冯某甲、于某某从李某甲家到安逸网吧盗窃手机,先由于某某放风,冯某甲将张某某价值510元的OPPOA8手机一部及充电宝一个盗走,后由冯某甲放风,于某某将邹某某价值1097元的荣耀X10手机、向某某价值753元的VIVOY5S手机盗走,被盗的荣耀X10手机及充电宝放于李某甲家中,经公安机关扣押后现已发还,其余被盗的两部手机均被售于他人。
同时查明:
2021年4月23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到平昌县奔腾网吧将朱某某价值1005元的VIVOY50手机盗走售于他人。
2021年4月25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到平昌县红叶网吧将何某某价值843元的华为畅享10PLUS手机、孙某某价值800元的荣耀PLAY3手机盗走售于他人。
2021年5月4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到平昌县红叶网吧将李某乙价值235元的OPPOA7X手机、陈某某价值534元的OPPOA8手机盗走售于他人。
2021年5月10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到平昌县蓉华酒店后面卫生材料厂二楼将李某丙家中价值1019元的VIVOX21手机一部、玉溪香烟一包、现金10元盗走,手机售于他人,香烟及现金被挥霍。
2021年5月12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到平昌县安逸网吧将谢某某价值1084元的OPPOA11X手机盗走,后该手机由李某甲使用,经公安机关扣押后现已发还谢某某。
2021年5月16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到平昌县风雷动网吧将杨某某价值515元的VIVOY52S手机盗走,后被杨某某遇到冯某甲后当面追回。
2021年5月17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到平昌县时代网吧将苟某某价值457元的VIVOY3标准版手机一部、华为平板一台盗走售于他人。
2021年5月28日凌晨,被告人于某某、李某甲到平昌县急速网吧将邱某某价值512元的VIVOY3手机盗走,后该手机被放于李某甲家中,经公安机关扣押后现已发还邱某某。
2021年5月29日凌晨,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到平昌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实施盗窃,因于某某在盗取谷某某挎包中的财物过程中被谷某某察觉而放弃,后二人于当天被抓获归案。
经平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机评估总价为9364元。
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冯某甲、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温馨提示:
广大家长要加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注重正能量的渗透避免沉迷于手机、网络游戏等正确引导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筑牢青少年健康的心理防线
说实话,这些孩子能走上不归路,主要责任还是做家长的错,(这是我个人的认为),也不全是孩子们的错。我个人认为还是有很多原因的。 这些小孩已经误入歧途了!改造好还行 提高其法律意识,注重正能量的渗透 从小就不学好啊,这是? 可惜那些孩子自毁前程 这些孩子已经毁了一生 家长也有很大的责任!!! 两个都是人才啊加油加油加油 这两撕也是人才吧哈哈哈哈 严格执行和打击 20岁啦,能够承担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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