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平昌县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为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平昌县江口街道办事处原照灯村党支部书记杜胜德、原照灯村文书夏茂林截留挪用低保资金的问题。2014年,平昌县民政局督查发现原江口镇照灯村存在挪用低保资金的问题后,责令该村将挪用的资金归还给13户低保户。时任照灯村党支部书记杜胜德、文书夏茂林将挪用的资金以13户低保户承名的方式进行虚假整改,仅将部分资金归还低保户,结余资金以夏茂林个人名义存入银行。2021年10月,杜胜德、夏茂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昌县元山镇长城村原党支部书记胡元俊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8年至2020年,时任元山镇长城村党支部书记胡元俊,明知其母亲不符合农村低保评定条件,仍违规申报使其享受低保补助资金。2021年10月,胡元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昌县林产品发展中心干部李江、江口街道办事处干部牟红琼在扶贫资金审核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李江在任原元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与原元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牟红琼,在审核吸纳贫困劳动力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中,未核实业主提交的申报资料便签字确认上报,致使部分业主成功骗取国家补助资金。2021年10月,牟红琼受到记过处分;李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昌县镇龙镇老鹰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黄龙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2015年至2019年,黄龙任镇龙镇原老鹰村主任和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承揽该村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黄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对农村贫困人口及乡村振兴扶持的优厚政策,恐怕90%的中国公民都不知道!被地方上的基层王八勿悠完了! 现在有很多这样的人 确实应该严查 好好查查吧 平昌真的非常的严重 该抓起来,关几年 这样的事,应该好好查查 这些是些心存侥幸的人 这样的事,应该好好查查
都是一些小贪官儿啊 其实这些资金都是为了给自己创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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