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案说法丨法官提醒:涉疫谣言莫乱编!否则这些处罚在等你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通报了一起确诊病例嫖娼导致大厦被封控涉的疫情谣言案件。其实,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造谣的案件时有发生。如:在网上编造、传播涉疫的虚假信息、虚假病例等。疫情期间,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处罚?11月13日,四川日报全媒体联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品《“疫”案说法》视频专栏,让法官告诉你编造、传播涉疫谣言可能会有哪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去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自己造谣或者指使他人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千万不能乱造谣言,也不要传谣言。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不信谣不传谣 做好疫情防犯不信谣不传谣 其实也是,不要乱说 疫情控制,人人有责 不要传谣言,不要相信谣言。 现在根本就不敢乱说 现在都不敢乱传谣言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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